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两项补贴,能实现吗?
残疾人两项补贴扩大到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能实现吗?
残疾人两项补贴主要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二级残疾人)。
政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扩大到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
那么为什么只有少数地市施行呢?
其实,从云南省昭通市民政局在答复当地代表建议中就可以找到原因:
省级实施方案规定:对扩大补贴范围所需资金,由各地自行安排解决;
市级实施方案规定:所需资金除争取省级补助外,市级承担10%,不足部分由县区解决;
对扩大补贴范围将全市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保障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共同承担。
目前,当地共有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12136人,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6378人(当地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90元/月·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为100元/月·人,二级为90元/月·人)
根据测算,预计每年所需资金2688.3万元,市县两级按照1:9的比例分担,市级需承担268.83万元,县级需承担2419.47万元,资金需求量大,鉴于目前市县财力困难的实际情况,我市暂时无力将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全部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纳入保障。
也就是说,只有当县域经济足够活跃的时候,才有可能实现这一目标。